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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2月5日

機車第三人責任險:財損保障一定要投保200萬以上

站長強烈建議機車的第三人責任險中財物損失保障額度務必投保200萬以上;先簡單說明機車第三人責任險-財物損失保險的用途:當交通事故導致對方財物損失(汽機車損毀、電線桿等公物、手機筆電損毀、路邊店家物品毀損..等等),肇事者就必須依肇事責任比例要賠償對方,而這個機車第三人責任險-財物損失保險就是用來支付對方所有財物損失賠償金的保險

以關貿責任險等級02為例,投保機車第三人責任險(財損):
財損保額20萬/保費181元
財損保額50萬/保費224元
財損保額100萬/保費262元
財損保額200萬/保費309元
財損保額500萬/保費383元

從上述數據來分析,我們不難看出投保50萬和200萬的保費差距僅128元,卻可以將保障大幅增加至200萬,那有什麼理由不保200萬呢?

以最近的新聞實際案例來看〈騎機車撞保時捷 三年不吃不喝才賠得完該案例初估維修費約115萬元,若僅投保50萬的財損額度,甚至還要自掏腰包負擔65萬元來賠償對方(受害者);而一般民眾可能不知道,投保200萬就可以全額負擔此次事故賠償金,全部由保險公司理賠給對方,自己不用負擔任何修車費,年繳保費竟然僅需309元。

世界上沒有時光機,每個人都無法在意外發生後,才想著要回到以前的時間買保險,「我要是知道保費這麼便宜當初就買200萬以上了」

看完這篇文章後,趕快把全家的機車險保單都翻出來檢查看看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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